栏目导航
 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中心
房产未办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?
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/5/31 8:22:13 阅读:1920次 【字体:

近年来,房地产市场热度不减,随着房产价格的增长,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越来越多,近来有当事人咨询房产未办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,现说明如下:

20156月,王某与董某某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王某将其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以7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董某某。董某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。然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,房价一路飙升,王某不愿意出售该处房屋,于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为由,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。

    律师解答:王某与董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。理由如下:

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该房屋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也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,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;同时,该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,被告系善意有偿取得所购房屋所有权,该争议房虽未办理权属登记,但并不影响购房协议的效力,应认定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合法有效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,该规定系管理性规范,目的在于规范房屋的交易管理,而非效力性规范,并不因此而影响合同的效力。


 
 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